薄晚闲无事,澹然休简牍,寥寥馆宇虚,苒苒寒光速。
轻霜遍衰草,高风断群木。
别有沧[洲](州)人,栖遑也干禄。
(均见日本《无理图书馆善本丛书》汉籍之部二影印古抄本《赵志集》。
)(〖1〗《赵志集》末附花房英树《解题》谓《赵志集》一卷,卷首第一行题「赵志集一卷」,下小字注:「十七张。
」实存六张。
第二首与第三首〖引者注:以下只称第某首,不录诗题,以省篇幅〗之间有缺脱,第十首以后缺。
)(〖2〗关于诸诗作者,花房英树认为:「然十首非皆赵志之作。
第十首即署为『司户萨照』。
盖其始赵志作第八首呈徐长史,应此徐长史即徐司马有酬诗至,赵志乃更作第九首和之,而同时司户萨照亦有鬼徐司马之作。
古人于己集中附载他人酬和之,是常见的,又此前各篇,第五首题中『裴草然』上空一格,恐非表明裴草然而为诗作者,由裴寄赵志。
空格当系赵志对裴草然之表敬形式,诗为赵志寄裴。
第六首,为裴草然有诗答云贵高原志后,赵志复作酬篇。
第七篇,裴草然以答赵志之诗并寄张结,赵志另作和篇,亦寄张结。
由是观之则悉为寄赠酬鬼之作。
」〖3〗关于诸诗产生的时代,花房英树认为当在唐初。
主要证据是:各篇修辞颇为洗练,风格近乎《文选》。
如第一首「联文日华上」以下四句,可谓《文选》体措辞。
如第二首以「秋灰」、「夏火」为对即是。
在卢照邻、刘允济诗中始见此二语。
以二语相对应使用,则见于骆宾王《初秋登王司马楼宴序》。
同篇以「题舆」、「展骥」为对语,始见于陈子昂《为郑资州让官表》。
另外可认为诸篇为入唐所作的证据有四:一、第二首联云:「晋岭高无极,汾川清且濬。
」「晋岭」、「汾川」非南朝地,而「晋山」、「汾水」广见于唐代诗文。
二、第一首云:「非熊在渭川」,语出《史记·齐太公世家》:「所获非龙非彨,非虎非罴。
」「非熊」代「非虎」,与避唐讳有关。
三、第十首作者「司户萨照」,「司户」应为官名。
司户一职隋文帝时曾置,旋废。
据《旧唐书》载,在腐曰户曹参军,在州曰司户参军,在县曰司户。
萨照系州县官员,故此「司户」为唐代官职。
四、集中有三篇四言诗。
自六朝至隋,除郊庙歌辞外,四言诗未见广泛运用于一般主题。
至唐初,始有王勃《倬彼我系》及崔知贤、陈子昂等六人《三月三日宴王明府山亭》的写作。
《赵志集》中的三首四言诗,似乎可以认为是对陈子昂等人写作四言诗活动极为关心的结果。
因此诸诗之写作时代,当在六朝文学风气衰今明两年之前,律诗意识尚未确立之际,很可能在初唐末期。
〖4〗关于作者的身份,花房英树认为:司户萨照是州县的属官,云贵高原志也应是地方官。
诗中可得到证明。
如第三首题言「在县」,诗中说到「方惭灌坛术」。
第一首亦云:「谬兹叨下邑」,可以参证。
他对上级,本州的刘长史、郑司马极其郑重地冠以敬、奉、仰等文字,亦与其身份相合。
赵志等所在的州县,可能在京师的北面。
十首所咏都是秋景,其中「寒树」、「寒光」、「寒露」、「寒葭」、「寒木」之类辞汇再三出现。
北地的地名也时有所见,如前面提及的「晋岭」、「汾川」等。
作为一种意见,可以这样认为:《赵志集》的作者,是初唐末期、京师北面某地的县令赵志。
今存的十首诗,是以赵志为主的寄赠酬和之作。
〖5〗花房英树还对钞本的年代作了推测。
他认为,这本书于唐代中期传入日本。
现在所见,是其转钞本的一轴。
其中有不少别字,恐怕是因袭原钞的,作为表敬的书写形式,也应该是唐代原钞的旧貌。
其书法可断定为日本的古书法。
从避唐讳、保存空格及书写格式来推测,这个钞本当是平安中期以前之物,至少不迟于背纸所抄《唯识章》所注明的「长元参年」〖一○三○〗。
〖骆玉明摘译〗〖6〗《艺文志》第一辑刊周绍良《〈赵志集〉跋》云:「日本汉学家都认为这是『赵志』的诗集,是他的作品。
实际这是值得商榷的。
仔细审查此十首诗中,至多可能只有赵志诗三首,甚或此诗集只是赵志抄录者,内中连他的作品一首也没有,也属可能。
现在根据卷中他标诗题,我们可以知道,第一首《敬赠》是张皓给刘长史者,其诗题应作《敬赠刘长史》,盖其题下『张皓兄』三字力抄录者所记作者姓名,由于同属友人,因加『兄』字。
其第二首当是刘长史和章,诗题应作《奉酬张皓兄》,其『刘长史』三字乃抄录者所标识。
第三首是郑司马所作,诗题应是《秋日在县望雨仰赠□□□》,『郑司马』三字亦抄录者所记。
第四首是郑司马仰酬之作〖引者按:此句似应为『是仰酬郑司马之作』〗,如果郑司马所赠之人即赵志,则此首即赵志之作,否则当另有其人,而是由赵志抄录者。
不过有一点可以知道,作此诗者其地位应视司马为高,所以原题用『仰赠』,而此诗则以礼貌答之作『仰酬』也。
第五首诗题应作《秋晚感时寄张结》,而作者乃『裴草然』。
第六首则是张结奉酬裴草然之作。
第七首或者是赵志之作,但也可能为他人所作而由赵志录之于此者?
第八首诗题应是《闲庭晚景敬呈□□□》,题下所署『徐长区亦作者官职与姓也。
第九首为被赠诗者和章,其人或即赵志,亦无法确指。
第十首则为司户苏然之作。
从整个十首诗的诗题与内容总起来看,它与卷题《赵志集》之名是不相符的,因其中明显大部非赵志作品。
但此书何以题作《赵志集》?实为不解。
」今按:以上二家对诸诗作者的考证,均持之有故,言之成理可各成一说,但均不足以论定。
除第十首二家均断定)(为「司户萨照」〖周绍良录作「苏照」、「苏然」,皆误〗之作外,其余九首尚难遽定归属。
为慎重起见,今仍以「赵志集」列目各诗诗题及次第仍照原卷面貌编排,以便进一歩研究。
)。
薄晚闲无事,澹然休简牍,寥寥馆宇虚,苒苒寒光速。
轻霜遍衰草,高风断群木。
别有沧[洲](州)人,栖遑也干禄。
(均见日本《无理图书馆善本丛书》汉籍之部二影印古抄本《赵志集》。
)(〖1〗《赵志集》末附花房英树《解题》谓《赵志集》一卷,卷首第一行题「赵志集一卷」,下小字注:「十七张。
」实存六张。
第二首与第三首〖引者注:以下只称第某首,不录诗题,以省篇幅〗之间有缺脱,第十首以后缺。
)(〖2〗关于诸诗作者,花房英树认为:「然十首非皆赵志之作。
第十首即署为『司户萨照』。
盖其始赵志作第八首呈徐长史,应此徐长史即徐司马有酬诗至,赵志乃更作第九首和之,而同时司户萨照亦有鬼徐司马之作。
古人于己集中附载他人酬和之,是常见的,又此前各篇,第五首题中『裴草然』上空一格,恐非表明裴草然而为诗作者,由裴寄赵志。
空格当系赵志对裴草然之表敬形式,诗为赵志寄裴。
第六首,为裴草然有诗答云贵高原志后,赵志复作酬篇。
第七篇,裴草然以答赵志之诗并寄张结,赵志另作和篇,亦寄张结。
由是观之则悉为寄赠酬鬼之作。
」〖3〗关于诸诗产生的时代,花房英树认为当在唐初。
主要证据是:各篇修辞颇为洗练,风格近乎《文选》。
如第一首「联文日华上」以下四句,可谓《文选》体措辞。
如第二首以「秋灰」、「夏火」为对即是。
在卢照邻、刘允济诗中始见此二语。
以二语相对应使用,则见于骆宾王《初秋登王司马楼宴序》。
同篇以「题舆」、「展骥」为对语,始见于陈子昂《为郑资州让官表》。
另外可认为诸篇为入唐所作的证据有四:一、第二首联云:「晋岭高无极,汾川清且濬。
」「晋岭」、「汾川」非南朝地,而「晋山」、「汾水」广见于唐代诗文。
二、第一首云:「非熊在渭川」,语出《史记·齐太公世家》:「所获非龙非彨,非虎非罴。
」「非熊」代「非虎」,与避唐讳有关。
三、第十首作者「司户萨照」,「司户」应为官名。
司户一职隋文帝时曾置,旋废。
据《旧唐书》载,在腐曰户曹参军,在州曰司户参军,在县曰司户。
萨照系州县官员,故此「司户」为唐代官职。
四、集中有三篇四言诗。
自六朝至隋,除郊庙歌辞外,四言诗未见广泛运用于一般主题。
至唐初,始有王勃《倬彼我系》及崔知贤、陈子昂等六人《三月三日宴王明府山亭》的写作。
《赵志集》中的三首四言诗,似乎可以认为是对陈子昂等人写作四言诗活动极为关心的结果。
因此诸诗之写作时代,当在六朝文学风气衰今明两年之前,律诗意识尚未确立之际,很可能在初唐末期。
〖4〗关于作者的身份,花房英树认为:司户萨照是州县的属官,云贵高原志也应是地方官。
诗中可得到证明。
如第三首题言「在县」,诗中说到「方惭灌坛术」。
第一首亦云:「谬兹叨下邑」,可以参证。
他对上级,本州的刘长史、郑司马极其郑重地冠以敬、奉、仰等文字,亦与其身份相合。
赵志等所在的州县,可能在京师的北面。
十首所咏都是秋景,其中「寒树」、「寒光」、「寒露」、「寒葭」、「寒木」之类辞汇再三出现。
北地的地名也时有所见,如前面提及的「晋岭」、「汾川」等。
作为一种意见,可以这样认为:《赵志集》的作者,是初唐末期、京师北面某地的县令赵志。
今存的十首诗,是以赵志为主的寄赠酬和之作。
〖5〗花房英树还对钞本的年代作了推测。
他认为,这本书于唐代中期传入日本。
现在所见,是其转钞本的一轴。
其中有不少别字,恐怕是因袭原钞的,作为表敬的书写形式,也应该是唐代原钞的旧貌。
其书法可断定为日本的古书法。
从避唐讳、保存空格及书写格式来推测,这个钞本当是平安中期以前之物,至少不迟于背纸所抄《唯识章》所注明的「长元参年」〖一○三○〗。
〖骆玉明摘译〗〖6〗《艺文志》第一辑刊周绍良《〈赵志集〉跋》云:「日本汉学家都认为这是『赵志』的诗集,是他的作品。
实际这是值得商榷的。
仔细审查此十首诗中,至多可能只有赵志诗三首,甚或此诗集只是赵志抄录者,内中连他的作品一首也没有,也属可能。
现在根据卷中他标诗题,我们可以知道,第一首《敬赠》是张皓给刘长史者,其诗题应作《敬赠刘长史》,盖其题下『张皓兄』三字力抄录者所记作者姓名,由于同属友人,因加『兄』字。
其第二首当是刘长史和章,诗题应作《奉酬张皓兄》,其『刘长史』三字乃抄录者所标识。
第三首是郑司马所作,诗题应是《秋日在县望雨仰赠□□□》,『郑司马』三字亦抄录者所记。
第四首是郑司马仰酬之作〖引者按:此句似应为『是仰酬郑司马之作』〗,如果郑司马所赠之人即赵志,则此首即赵志之作,否则当另有其人,而是由赵志抄录者。
不过有一点可以知道,作此诗者其地位应视司马为高,所以原题用『仰赠』,而此诗则以礼貌答之作『仰酬』也。
第五首诗题应作《秋晚感时寄张结》,而作者乃『裴草然』。
第六首则是张结奉酬裴草然之作。
第七首或者是赵志之作,但也可能为他人所作而由赵志录之于此者?
第八首诗题应是《闲庭晚景敬呈□□□》,题下所署『徐长区亦作者官职与姓也。
第九首为被赠诗者和章,其人或即赵志,亦无法确指。
第十首则为司户苏然之作。
从整个十首诗的诗题与内容总起来看,它与卷题《赵志集》之名是不相符的,因其中明显大部非赵志作品。
但此书何以题作《赵志集》?实为不解。
」今按:以上二家对诸诗作者的考证,均持之有故,言之成理可各成一说,但均不足以论定。
除第十首二家均断定)(为「司户萨照」〖周绍良录作「苏照」、「苏然」,皆误〗之作外,其余九首尚难遽定归属。
为慎重起见,今仍以「赵志集」列目各诗诗题及次第仍照原卷面貌编排,以便进一歩研究。
)。
薄晚閒無事,澹然休簡牘,寥寥館宇虛,苒苒寒光速。
輕霜遍衰草,高風斷羣木。
別有滄[洲](州)人,棲遑也幹祿。
(均見日本《無理圖書館善本叢書》漢籍之部二影印古抄本《趙志集》。
)(〖1〗《趙志集》末附花房英樹《解題》謂《趙志集》一卷,卷首第一行題「趙志集一卷」,下小字注:「十七張。
」實存六張。
第二首與第三首〖引者注:以下只稱第某首,不錄詩題,以省篇幅〗之間有缺脫,第十首以後缺。
)(〖2〗關於諸詩作者,花房英樹認爲:「然十首非皆趙志之作。
第十首即署爲『司戶薩照』。
蓋其始趙志作第八首呈徐長史,應此徐長史即徐司馬有酬詩至,趙志乃更作第九首和之,而同時司戶薩照亦有鬼徐司馬之作。
古人於己集中附載他人酬和之,是常見的,又此前各篇,第五首題中『裴草然』上空一格,恐非表明裴草然而爲詩作者,由裴寄趙志。
空格當系趙志對裴草然之表敬形式,詩爲趙志寄裴。
第六首,爲裴草然有詩答雲貴高原志後,趙志復作酬篇。
第七篇,裴草然以答趙志之詩並寄張結,趙志另作和篇,亦寄張結。
由是觀之則悉爲寄贈酬鬼之作。
」〖3〗關於諸詩產生的時代,花房英樹認爲當在唐初。
主要證據是:各篇修辭頗爲洗練,風格近乎《文選》。
如第一首「聯文日華上」以下四句,可謂《文選》體措辭。
如第二首以「秋灰」、「夏火」爲對即是。
在盧照鄰、劉允濟詩中始見此二語。
以二語相對應使用,則見於駱賓王《初秋登王司馬樓宴序》。
同篇以「題輿」、「展驥」爲對語,始見於陳子昂《爲鄭資州讓官表》。
另外可認爲諸篇爲入唐所作的證據有四:一、第二首聯雲:「晉嶺高無極,汾川清且濬。
」「晉嶺」、「汾川」非南朝地,而「晉山」、「汾水」廣見於唐代詩文。
二、第一首雲:「非熊在渭川」,語出《史記·齊太公世家》:「所獲非龍非彲,非虎非羆。
」「非熊」代「非虎」,與避唐諱有關。
三、第十首作者「司戶薩照」,「司戶」應爲官名。
司戶一職隋文帝時曾置,旋廢。
據《舊唐書》載,在腐曰戶曹參軍,在州曰司戶參軍,在縣曰司戶。
薩照系州縣官員,故此「司戶」爲唐代官職。
四、集中有三篇四言詩。
自六朝至隋,除郊廟歌辭外,四言詩未見廣泛運用於一般主題。
至唐初,始有王勃《倬彼我係》及崔知賢、陳子昂等六人《三月三日宴王明府山亭》的寫作。
《趙志集》中的三首四言詩,似乎可以認爲是對陳子昂等人寫作四言詩活動極爲關心的結果。
因此諸詩之寫作時代,當在六朝文學風氣衰今明兩年之前,律詩意識尚未確立之際,很可能在初唐末期。
〖4〗關於作者的身份,花房英樹認爲:司戶薩照是州縣的屬官,雲貴高原志也應是地方官。
詩中可得到證明。
如第三首題言「在縣」,詩中說到「方慚灌壇術」。
第一首亦云:「謬茲叨下邑」,可以參證。
他對上級,本州的劉長史、鄭司馬極其鄭重地冠以敬、奉、仰等文字,亦與其身份相合。
趙志等所在的州縣,可能在京師的北面。
十首所詠都是秋景,其中「寒樹」、「寒光」、「寒露」、「寒葭」、「寒木」之類辭彙再三出現。
北地的地名也時有所見,如前面提及的「晉嶺」、「汾川」等。
作爲一種意見,可以這樣認爲:《趙志集》的作者,是初唐末期、京師北面某地的縣令趙志。
今存的十首詩,是以趙志爲主的寄贈酬和之作。
〖5〗花房英樹還對鈔本的年代作了推測。
他認爲,這本書於唐代中期傳入日本。
現在所見,是其轉鈔本的一軸。
其中有不少別字,恐怕是因襲原鈔的,作爲表敬的書寫形式,也應該是唐代原鈔的舊貌。
其書法可斷定爲日本的古書法。
從避唐諱、保存空格及書寫格式來推測,這個鈔本當是平安中期以前之物,至少不遲於背紙所抄《唯識章》所註明的「長元參年」〖一○三○〗。
〖駱玉明摘譯〗〖6〗《藝文志》第一輯刊周紹良《〈趙志集〉跋》雲:「日本漢學家都認爲這是『趙志』的詩集,是他的作品。
實際這是值得商榷的。
仔細審查此十首詩中,至多可能只有趙志詩三首,甚或此詩集只是趙志抄錄者,內中連他的作品一首也沒有,也屬可能。
現在根據卷中他標詩題,我們可以知道,第一首《敬贈》是張皓給劉長史者,其詩題應作《敬贈劉長史》,蓋其題下『張皓兄』三字力抄錄者所記作者姓名,由於同屬友人,因加『兄』字。
其第二首當是劉長史和章,詩題應作《奉酬張皓兄》,其『劉長史』三字乃抄錄者所標識。
第三首是鄭司馬所作,詩題應是《秋日在縣望雨仰贈□□□》,『鄭司馬』三字亦抄錄者所記。
第四首是鄭司馬仰酬之作〖引者按:此句似應爲『是仰酬鄭司馬之作』〗,如果鄭司馬所贈之人即趙志,則此首即趙志之作,否則當另有其人,而是由趙志抄錄者。
不過有一點可以知道,作此詩者其地位應視司馬爲高,所以原題用『仰贈』,而此詩則以禮貌答之作『仰酬』也。
第五首詩題應作《秋晚感時寄張結》,而作者乃『裴草然』。
第六首則是張結奉酬裴草然之作。
第七首或者是趙志之作,但也可能爲他人所作而由趙志錄之於此者?
第八首詩題應是《閒庭晚景敬呈□□□》,題下所署『徐長區亦作者官職與姓也。
第九首爲被贈詩者和章,其人或即趙志,亦無法確指。
第十首則爲司戶蘇然之作。
從整個十首詩的詩題與內容總起來看,它與卷題《趙志集》之名是不相符的,因其中明顯大部非趙志作品。
但此書何以題作《趙志集》?實爲不解。
」今按:以上二家對諸詩作者的考證,均持之有故,言之成理可各成一說,但均不足以論定。
除第十首二家均斷定)(爲「司戶薩照」〖周紹良錄作「蘇照」、「蘇然」,皆誤〗之作外,其餘九首尚難遽定歸屬。
爲慎重起見,今仍以「趙志集」列目各詩詩題及次第仍照原卷面貌編排,以便進一歩研究。
)。